【倡议】“争创诚信机关 争做诚信公仆”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4-26

争创诚信机关

争做诚信公仆

倡议书

为推动市直机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呼和浩特市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切实落实好“诚信建设工程”各项任务,发挥市直机关示范带头作用,以抓好政务诚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以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诚信,引导全社会诚实守信,向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树牢诚信意识,做带头诚信的模范。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良性运行的基石。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在“诚信建设工程”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做诚信公仆。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讲诚信、守信用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宣讲等载体,强化诚信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做讲诚信、守信用的模范。

营造诚信氛围,做宣传诚信的模范。

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诚信建设工程”。运用好“四下基层”“双报到 双服务 双报告”等实践载体,讲好诚信故事,宣传诚信典型事迹,做诚信教育传播者、宣讲员,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强化政务诚信,做践行诚信的模范。

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要做“诚信建设工程”的积极参与者、自觉践行者,要立足本职岗位,切实履行诚信承诺,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工作,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自觉把诚信原则贯穿于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各党组织要将诚信机关建设纳入模范机关创建,开展“做诚信公仆 树先锋形象”“建设诚信机关,争创文明单位”“建设诚信机关,争做诚信公仆”行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优化营商环境上当先锋、做示范,为社会诚信和企业诚信做表率、立标杆。

国家倡导诚信,社会呼唤诚信,个人需要诚信。让我们携手并进,积极参加“诚信建设工程”的各项活动,争当带头诚信、宣传诚信、践行诚信的模范,把内蒙古人讲诚信守信用的形象树起来!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