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民旁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7-18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及有关规定,经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现就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呼和浩特市居住满两年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申请。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本次会议旁听人员总数不超过10名。
二、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可以携带有关材料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居住的公民可以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申请旁听的公民需携带身份证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1.申请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8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2.旁听时间:2023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申请旁听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号党政办公大楼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558#)
联系人:刘东辉  王淑媛 
联系电话:4606039
(二)各旗县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民,请于2023年8月1日下午17:00前到所在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
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公民报名先后顺序及审核情况等,确定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名单,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
四、参加旁听的公民按照通知的时间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领取旁听证,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安排下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