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常培忠主持

发布时间:2023-08-31

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文明、蓝峰、郭志钢、靳春亮、云玉美,秘书长邢俊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继英,副市长王心宇、李晓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晓红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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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至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摄影/陈京、郭砚怀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呼和浩特市燃气管理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的议案。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中院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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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培忠主持会议并讲话。摄影/郭砚怀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教科委关于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制定〈呼和浩特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议案(第2号)》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付金在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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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举行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摄影/郭砚怀

本次会议邀请9位公民进行旁听。会议期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与部分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