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6-03-24

3月20日、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科灵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牧工委、法工委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赴清水河县、土左旗、回民区、赛罕区开展《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修正草案)》《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修正草案)》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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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来到浑河国家湿地公园、哈素海国家湿地公园,实地察看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日常管护、资源利用及长效管理机制运行等情况,详细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土左旗毕克齐镇水磨村,回民区西乌素图村、东乌素图村、坝口子村以及赛罕区黄合少镇朱亥村,实地查看古树名木生存现状、保护措施落实、档案建立管理等情况,全面了解当前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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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指出,加强首府湿地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传承历史文化根脉的重要举措。对两部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既是贯彻上位法要求、补齐制度短板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我市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将高度重视此次法规修改工作,紧密结合新出台的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立足我市生态禀赋与发展实际,统筹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因地制宜修改完善好两部条例,为我市湿地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