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地方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召开《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全文请登录呼和浩特人大网http://www.hhhtrd.gov.cn/或者关注首府人大微信公众号查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听证内容
就《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听证。主要听证事项如下:
(一)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条关于提倡和鼓励采取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及进行适当奖励补贴的规定是否可行;
(二)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关于禁止开展有偿殡仪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强制购买商品服务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三)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二条关于控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四)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五条关于公墓经营者对墓区进行绿化美化及新建公墓绿地率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五)条例(修订草案)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在公墓以外新建坟墓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六)关于条例(修订草案)第五章法律责任的规定是否适当;
(七)对条例(修订草案)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拟于3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等确定陈述人,包括居民、殡葬服务人员、殡葬服务单位、殡葬服务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街道社区等确定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10-12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以及工作需要从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中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填写《听证陈述人报名表》或者《听证旁听人报名表》,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请申请听证陈述人提前准备发言材料,于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471-4606032 4600970(传真)
电子邮件:hufagongwei@163.com
附件:
1.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2.听证旁听人报名表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