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14

9月1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石继安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春亮、市政府副市长王昆及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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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摄影/李昀泽

执法检查组上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书面汇报,详细了解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有效推进我市国资国企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企业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秉持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导向,始终将促进提质增效贯穿其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切实增强企业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要始终将防范风险隐患牢记于心,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提升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要始终把服务中心大局置于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在推动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展现国有企业的担当与作为。
下午,执法检查组一行还先后到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敕勒川草原青资云川酒店)、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地铁运行控制中心)等国有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座谈,企业负责人就企业国有资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法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