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志强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市调研诚信建设工程进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08

5月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率队深入我市就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研。

自治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冯玉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高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春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牛芳泽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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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志强率队深入我市就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研。摄影/陈京

座谈会上,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玉泉区政府关于诚信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有效推进工作进行讨论交流,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会单位负责人还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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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志强对我市诚信建设工程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系统观念,深刻认识实施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深化对实施诚信建设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作为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的关键之举,作为切实保障呼和浩特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走在自治区前列的客观需要,为首府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聚强劲动能。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使命担当,全力实施好诚信建设工程。要坚持“首善之地”的标准,带头做好各方面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兵把口,全力实施好诚信建设工程。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要注重提升党政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诚信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加强商务诚信建设,要注重提升各类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认真遵守契约,依法诚信经营,公平参与竞争,自觉抵制和远离违法失信行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注重加强诚信教育和约束,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个人诚信水平,充分发挥信用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要注重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司法不公,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运用好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保障诚信建设。三要充分吸纳民意、广泛汇聚民智,齐心协力制定好务实管用的社会信用领域地方性法规。全面深化民主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和科学性。落实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增强公众参与立法的实际成效,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回应各方关切。能够发挥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更优更好营商环境的促进引领和规范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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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在呼和浩特“城市大脑”指挥中心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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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实地调研。摄影/张宇宁

调研组一行还先后到“城市大脑”指挥中心、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玉泉区检察院、玉泉区云上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