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02-01

——2024年1月19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培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去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1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9件,作出决议决定6项,听取审议专项报告30个,开展执法检查4次、专题调研53次,发出审议意见31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44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首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4次,举办专题讲座4次,推动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民族篇”“内蒙古篇”。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举办读书班3期,开展研讨交流1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2次,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始终,确定调研课题25个,及时将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报送市委,将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坚持把检视整改贯穿始终,推动解决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奶业振兴专项补贴资金兑现等12个重点问题。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对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集中制定、修改规章制度9件。主题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措施全落实、流程全到位,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前置审核条件,对全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深刻理解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紧紧围绕这条主线开展履职活动。认真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专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代表之家开展宣讲宣传23次,引导各族群众切实理解“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更加坚定自觉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

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41次。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9次,市委召开的全市工作会议、常委会会议及印发的重要文件,人大常委会均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落实,先后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8个,切实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

二、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确保地方性法规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府特色。

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大黑河郊野公园生态保护条例,把保护措施以法规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全面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修订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推动城市供气、供热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保障和规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创新优化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重点立法实行人大与政府“双组长”制,确保立法选题、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等工作高效推进。在全区率先牵头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建立呼包鄂乌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内蒙古大学的立法合作,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开展立法交流,不断凝聚立法共识,提升立法能力。开展涉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河流域保护等方面法规的专项清理,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党的创新理论及上位法相一致。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备案审查1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民主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凝聚共识,努力让每部法规载满民意。充分发挥6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征集意见建议145条,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过程中。及时对法规进行宣传阐释,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出台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紧盯执行情况开展审查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听取审议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适时调整市本级预算,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常态化监督债务管理情况,推动有关方面管好用好债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提升审计工作权威性、严肃性。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助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听取审议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全力以赴完成市委交办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专班任务,推动新签约项目123个,当年落地65个,获批国家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助力“中国乳都”到“世界乳业科技之都”跨越发展。

围绕建设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监督。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连续6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助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听取审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报告,对“三北”等重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有关方面扎实做好补植增造、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工作。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监督。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听取审议关于自治区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助力构建奶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听取审议种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种业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全面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利用。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补齐民生短板开展监督。聚焦“宜居”城市建设,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听取审议城市更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有关方面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城市更新工作的整体协调联动;对城市交通疏堵保畅、海绵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冬季采暖供热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推改善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聚焦“宜业”城市建设,对“十万大学生留呼工程”开展专项调研,助推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大学毕业生留呼创业就业服务保障水平。聚焦“宜学”城市建设,听取审议建设“宜学城市”三年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报告,对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助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聚焦“宜养”城市建设,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工作报告,助推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入选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城市。聚焦“宜游”城市建设,组织文化旅游专业代表,围绕高标准打造北部敕勒川草原景观文化旅游带、南部黄河景观文化旅游带、中部大黑河生态旅游带开展调研,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9条,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围绕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区率先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推广土左旗“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经验做法,推荐56名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民商事纠纷案件2132件,调解成功1098件。听取审议市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报告,支持反诈中心建设,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格局。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常委会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引导代表在首府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充分发挥决策参与、监督促进、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完善代表工作体制机制。围绕落实市委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措施,制定8个配套文件,激励和约束代表常态化履职。全年邀请人大代表150人次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与列席代表座谈会7次,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出台推进代表之家提档升级的指导意见,促进代表之家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

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出台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办法,完善主任会议交办、委员会主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的运行机制。落实代表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办的工作机制,对63个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价,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深入推进“双联系”工作,组织开展“大走访”“我是人大代表我帮你”“人大代表就在你身边”等主题活动,全市各级代表共计1444人次“进家”,接待选民5381人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896件,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705件。建成启用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小程序,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新模式。推进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全年举办培训班12期,参训代表1500余人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持续增强。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引导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构建“党组统领、支部创优、党员争先”责任体系,让党建功能实起来、力量强起来、工作活起来,促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双提升。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提升履职效能。树立“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开展“躺平式”干部和“三多三少三慢”专项整治,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速、提效。持续改进会风文风,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提高审议质量。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改进新闻宣传和理论阐释工作。43篇新闻稿件被中国人大网、央广网、人民代表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载,信息调研工作连续2年在全区人大系统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利用专业代表之家优势对焦中心工作精准发力》《枫桥经验的土左旗监督模式》获评全区人大创新工作案例。《聚焦“小切口”推进生态系统法治化治理的探索实践》入选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府实践案例。

强化上下工作联动。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工作指导,配合做好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服务保障。加强与基层人大互动,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新城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典型在全国人大民生实事票决制视频会上作交流发言。强化与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衔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协同、同向发力。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指导下,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监督工作的刚性与实效还不够,一些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深度不够;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还不够到位,对代表家站建设与运行的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大,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存在一定差距,等等。对于这些差距和不足,常委会高度重视,要在今年和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以党建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首府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以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完善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让讲政治成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自觉和习惯。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培训班,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努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与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增强全面贯彻主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实现贯彻主线与履行职责的有机统一。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对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及时修改和废止,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坚持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前置审核条件。

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改废”工作,全年拟制定法规4件,修改、废止13件。围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制定环城水带保护条例、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围绕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打造“博物馆之城”“雕塑之城”,制定博物馆促进条例、草原丝绸之路雕塑公园文化轴带保护条例。围绕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修改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开门立法,确保在立法各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从严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

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办好民生实事等重要领域开展监督,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助力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双联系”制度,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用好代表之家,建立“场地常用、活动常有、代表常在、群众常来”的工作机制,成为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总结推广代表信访代办制、代表参与诉前调解等制度的经验做法。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知情知政信息服务。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抓好“四个机关”建设,整体提升把握大局、反映民意、改革创新、依法履职和推动落实的能力水平,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问题,坚决做到“七个摒弃”,锻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时代重任艰巨光荣,人民期盼殷切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