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7年预算公开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03-23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主要职责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能: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呼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主要职责:
(1)为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有关参考资料。
(2)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的服务工作。
(3)起草常委会综合性文件,编辑出版市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和常委会会刊。
(4)负责常委会机关文书处理、机要保密、资料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人大工作信息。
(5)征集、整理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负责对常委会交付“一府两院”承办的议案、审议意见的督办催办工作。
(6)承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的具体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7)负责常委会机关行政、人事保卫、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项工作。
(8)承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我单位的机构组成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批复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232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16万元,项目支出390.53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2017年“三公”经费为35.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2.6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0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了26.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机关公车数量减少。
(二)2017年“公务接待费”为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2万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两年没有变化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