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立法、监督
(二)2016年预算由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两个单位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批复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支出209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57万元,项目支出447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一)2016年“三公”经费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60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为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为117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及频率。
(二)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2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了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两年没有变化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