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 立法为民——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盛满民意

来源:发布时间:2022-09-08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通过,确定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去年10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就要求新形势下的立法工作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指南,着力从制度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供法制保障。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新时代立法新要求,着眼于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立什么的实际,加强生态环保领域、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社会治理领域、历史文化保护和自身建设立法,助力解决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五年规划安排立法项目39件,其中正式项目33件(制定项目9件,修改项目22件,废止2件),调研项目6件,共涉及五个方面。一件件立法项目都承载着首府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彰显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建设法治首府、平安首府、美丽首府绘就一份“施工图”“路线表”。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用好用足立法权,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围绕深入落实重大战略、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加强首府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的美丽家园,五年规划共确定10件生态环保类项目。

制定禁牧休牧条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保护多年林草生态建设的成果,加强首府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改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废弃食用油脂条例、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调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围绕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精准发力,强化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缓解我市缺水的现实状况;完善对绿地分类、绿地率等的规定;改善城市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美化城市景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擦亮首府生态底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民生福祉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市人大常委会致力民生是现代化建设之本,对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民生领域立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法重点聚焦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呼声高的民生事项,安排12件项目。

制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解决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能力不足、质量不高、服务不规范、物业管理监督体制不顺、小区矛盾纠纷日益突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为我市成为首批21个城市更新试点城市提供更好的法制保障。制定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消防安全的法律制定设计和规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通达百姓“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办法、控烟管理条例,修改供热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客运出租汽车条例,调研志愿者服务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立法立足首府近年经济发展实际、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出实招,妥善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把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贯穿到整个工作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科学高效的社会治理,既是首府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未来五年立法注重将社会治理方面的创新经验予以巩固和深化,将社会治理方面的社会关切予以梳理和细化,将社会治理方面的矛盾问题予以破解和转化。安排7件项目。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全面实施强首府工程,为不断提高首府基层治理能力,制定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法治引领解决我市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矛盾多样等问题。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便民服务热线,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我市接诉即办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确保与相关法规和党的新理论、新政策有效衔接。

修改完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气象条例、公共资源交易条例、公路路政条例,调研乳业发展促进条例。着力攻坚克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地方性法规解决城市管理难题和基层治理顽疾,强化依法治理。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文化遗产承载着地域、居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是悠久历史文化的“根”与“魂”。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能够凝聚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精气神,铸造新时代的地域文化品牌。在充分考虑首府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安排2件项目,制定长城保护条例,调研文物保护条例。

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在甘肃考察时强调,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我市长城资源丰富,制定长城保护条例,规定保护范围、保护措施、长城利用、长城文化价值挖掘、法律责任等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力度,依法严格保护,守护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加强人大自身制度建设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通过立法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安排6件项目。

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立法条例、重大事项规定,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监察法、监督法等修改情况,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健全吸纳民意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各个环节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更好的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