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发布时间:2022-01-29

(2022年1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2年2月中旬召开。

会议建议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呼和浩特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呼和浩特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呼和浩特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呼和浩特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呼和浩特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其他。

关于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有关事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