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农委组织召开《呼和浩特市禁牧条例》立法协调会

来源:发布时间: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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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上午,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呼和浩特市禁牧条例》立法协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志钢参加会议,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蓝兴东主持会议,市林草局、农牧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治区大青山保护区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分局、武川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立法目的及重要性作了充分说明,市林草局汇报了条例起草计划及进展情况,表示将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立法工作,目前条例已经起草完成第一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围绕条例第一稿进行了深入交流发言。

郭志钢指出,立法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运用法律武器,切实保护好生态建设的成果,有效巩固生态效益,依靠有效管护提高自然修复能力,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呼和浩特市禁牧条例》立法工作中,一是要聚焦准确,针对重点矛盾,罚责明确,解决突出问题,有效管用;二是要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点关系,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利益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其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三是要切实加强条例的可执行性,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