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动《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办好让清水河县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4月1日,清水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清水河县贯彻《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清水河县新一中、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一小学、清水河县阳光幼儿园、清水河县明德幼儿园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检查后,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清水河县贯彻实施《呼和浩特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提出两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实效。县政府应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加快新一中建设进度,在城市规划设置中预留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障生均用地符合《条例》规定标准,促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紧扣法条规定,重点就城市规划设置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标准;中小学、幼儿园生均用地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经费保障情况;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落实情况以及规划配置标准等方面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