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来源:发布时间:2020-12-28


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主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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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云建东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敏、斯钦毕力格、马慧军、郭志钢,秘书长张晓帆及常委会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政府副市长乔允利,市法院院长赵希民、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部分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监察委和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城建委关于《呼和浩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有关决定;表决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第2号、第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1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云建东作了总结讲话。他强调,本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立法机关、法律实施监督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落实好“十一个坚持”,既要讲好党言党语,也要讲好法言法语,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掌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发挥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

云建东指出,本次会议审议了《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审议了《呼和浩特市新建扩建道路立交桥命名名称的议案》《关于进一步优化首府营商环境的议案》(第一号)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退化湿地的生态恢复,提高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确保修订后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实施好,让首府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要准确把握地名的政治属性、历史属性、文化属性、社会属性,不断推进我市地名管理法制化、标准化进程;要以互联网思维破解改革难题,明确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开展“营商环境最优化比对”,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两纲”及妇女儿童发展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云建东指出,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工程抓实抓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嘱托,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尊重和保障代表权利、办好群众事情的具体体现。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在建议落实率上下功夫,加强与人大代表及时沟通联系,落实“三见面”制度,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会后,举行了新任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